一、日治時期的專賣制度
日治時期的臺灣專賣事業始於1897年(明治三十年)後藤新平提倡的鴉片專賣。兩年後,實施食鹽和樟腦專賣。1901年臺灣總督府成立專賣局,由後藤新平擔任局長,統籌各項專賣業務,一直到1922年(大正十一年)實施酒專賣為止,鴉片、食鹽、樟腦、煙草和酒成為日治時期臺灣五大專賣事業。專賣的收入佔當時臺灣財政收入的一大部份。
專賣局為控制各項專賣業務,在各地設專賣機構,大致上分為支局、出張所與工場。支局與出張所負責各項專賣商品的收購與出售,工場負責專賣物品的研發與製造。
二、日治時期的廣告宣傳類型
日治時期的廣告宣傳類型相當多元、豐富,舉凡報紙、書籍、雜誌等平面媒體的商業廣告,電子媒體「廣播」,以及街頭的告宣傳,諸如街道的商業看板、廣告車隊遊街與商品櫥窗的展示方式。不僅提升商品的價值,美化、包裝商店形象,也藉此吸引顧客的目光,進而勾起消費的慾望。
三、專賣局景尾支局的促銷宣傳
日治時期的專賣局景尾支局位於今天景福街113號,現為臺灣菸酒公司景美營業所。照片中景尾支局的職員正以帶面具、持海報沿街遊行的方式,在車前路前準備出發做促銷宣傳。隊伍最前方蹲下來的職員,頭上戴著寫有「酒」字的帽子,其旁邊蹲著的另一職員,則手持竿子,竿子上掛有畫著一隻大酒瓶的宣傳海報。隊伍中間似又有職員打扮成店小二的樣子。隊伍人數不算少,頗有聲勢。若非有圖為證,今人實很難想像原來當時也有如此活潑有趣的宣傳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