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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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校務行政相關辦法

第二項、職員敘薪要點

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職員敘薪要點

115年9月30日第10屆第1次常務理監事會修訂

一、 本校依據職員服務辦法第三章第十條制定本要點。

二、本校職員之職位、本薪等級表如下:

職位

職責

月薪

職務津貼

資歷

晉升

加給

最低

最高

校長

綜理校務。

社大對外代表人。

55,000

70,000

10,000

任職3個月後

1,000

53,000

58,000

10,000

任職3個月內

無

主任

協助校長綜理校務。

具良好的規劃、溝通及協調能力,能帶領行政團隊完成校務。校長之代理人。

50,000

63,000

7,000

任職3個月後

1,000

42,000

50,000

7,000

任職3個月內

無

主任秘書

協助主任綜理校務。

主任代理人。

42,000

56,000

7,000

任職3個月後

1,000

39,000

43,000

7,000

任職3個月內

無

組長

協助主秘、主任,分工領導各組職員發展分組校務。主秘或主任代理人。

38,000

48,000

5,000

任職3個月後

1,000

35,000

38,000

5,000

任職3個月內

無

副組長

協助組長綜理分組校務。

組長代理人。

36,000

44,000

3,000

任職3個月後

1,000

35,000

36,000

3,000

任職3個月內

無

經理人、秘書

能獨立規劃與執行所分工之校務專案,完成主管指派業務。

33,000

44,000

無

任職3個月後

1,000

32,000

36,000

無

任職3個月內

無

助理

能充份協助同仁之行政事宜。

依法

34,000

無

任職3個月後

500

依法

依法

無

任職3個月內

無

兼職人員

能充份協助同仁之行政事宜。

依法

時薪250

無

由主管簽核

無

三、全職人員因故轉非時薪制之兼職人員,其薪資由主管依據薪級表原則進行專案簽辦。

四、本要點之修訂由常務理事會通過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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