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1

從霧裡薛圳初探台北盆地南區的水圳發展

從霧裡薛圳初探台北盆地南區的水圳發展

報告人:劉芊薰、甘家忠

壹、 開圳背景 ─ 台灣土地初墾略述 台灣土地的開發在荷蘭時期由官方資助開墾,明鄭時期是官方規畫以屯田方式拓墾,而清朝時期是由民間自力開發形成的。開發的順序是「由南而北,先西後東」。

清朝時期土地開墾由有力家族擔任墾首〈墾戶〉,向官方申請開發地區,取得開發執照後,自行招募佃農來開墾土地。此種開墾除了資金勞力,還可能遭遇原住民阻擾,風險極大。為湊足資金就發展出以合股的方式募集資金〈類似現代企業股份制〉,不僅墾首以合股方式進行,佃農也以合股方式向墾首承租土地,而且這些股份是可以轉讓的。先民就以此方式開墾出台灣西部平原。18世紀初西部平原就呈飽和狀態,這些土地開墾移民不斷增多以倍數成長,台北盆地已大規模拓墾〈泉州人的『陳賴章墾號』是最早獲得台北盆地墾照的,之後漳泉移民開墾大佳臘堡〈今台北市的大部分,包括萬華、大同、士林、中山、中正、大安、松山、信義、南港〉。吸引福建移民來台的物產主要是「米」和「糖」,因走私米回銷福建很有賺頭,糖甚至還銷到長江三角洲〈1684台灣漢人不過十二萬人左右,1811年已達一百九十四萬,一百餘年增加近二十倍〉。

台灣先民開墾初期沒有水利灌溉時只能行粗放旱作,收成好壞全然看天〈看天田〉。於是墾地都聚集在近溪澗處利用天然池沼或鑿坑儲水〈稱為埤〉。「埤」,是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而成的池沼,為簡易的灌溉方式,水源多來自雨水非從河流引水,因水源不穩定又容易淤積浮覆,導致居民占墾,蓄水面積縮小。可發揮灌溉的面積有限,於是開始有人興築水圳已尋求穩定水源。在稻米種植區需在水圳興建完成取得固定水源成為「田」後,才算完成土地的開墾,水圳開鑿完成後,稻米一年二熟,每單位面積產量提高才使台灣農業經營由粗放進入精細耕作。

所以土地開墾伴隨著水利開發。水圳與聚落就互為因果。聚落興起有開圳之必要,水圳開成水田增加,土地利用需更多勞力,吸引更多人口形成聚落甚至成為市街。

水圳興築的方式有獨資、合股、割地換水、業者和佃戶合作等。水圳開鑿完成後墾首利潤提高〈稻產量提高又可抽取水租〉只是投資的資本龐大,開鑿的技術困難,原住民的破壞等問題須有極強的冒險與謀利精神才能完成。如就我們所知:「霧裡薛圳」興築之初因漢番衝突資金不足失敗後由周姓族人合股投資成為「周七股圳」。「瑠公圳」因興建過程中常遭泰雅族人破壞,於是郭錫瑠取泰雅族女子為妾大量雇用該族人為護衛或佃戶以示友善才獲解決;又因資金不足大坪林蕭妙興等五庄合作出資捐地才有「大坪林圳」的併存。

貳、 台北盆地﹝南區﹞瑠公圳系統 ﹝北區有七星水圳系統非本文論述範圍﹞

一、 霧裡薛圳〈台北首圳〉 霧裡薜圳是台北盆地內最早有興建的水圳紀錄的,灌溉台北平原西側,因水源來自霧裡薜溪 (今景美溪) 而得名。緣於1724年 (雍正2年) 粵籍墾首『廖簡岳』開墾今公館、古亭一帶,溯秀朗溪〈新店溪〉進入霧裡薛溪〈景美溪〉著手興建灌溉渠道域引水灌溉大佳臘地區,但工程到半途時資金短缺,便由十位周姓人士合股七股共出資兩萬銀元;由陳元利號提供儲水的埤地,並與周和軒號一起監督埤岸和水門的工程,於乾隆初年完工,原為周姓七股和提供土地的陳元利號共有,但之後陳家退出,權益便一直全由周姓持有。共灌溉589甲田地。用水戶每甲田須繳付一兩二錢,出資者每年每股可收水租100多兩。

嘉慶年間,由周和記號籌措資金修復被洪水造成的損壞,因此周和記也加入經營,每年可收取一股水租。爾後也由該號負責水圳修繕,費用由其他七股分攤。到同治年間,霧裡薜圳的灌溉範圍已擴大到古亭、三板橋〈林森北路〉、下埤頭、艋舺街,超過七百甲田地。

二、 瑠公圳 郭錫瑠先生是福建省漳州人,生於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幼年跟隨父親渡海來臺,一開始他們居住在半線 (彰化八堡圳一帶),從事農業開墾的工作非常成功購置了不少的家產。乾隆元年(1736)郭錫瑠先生帶著家人北上,定居在台北市松山中崙一帶,從事興雅庄〈松山、信義區〉的開墾工作。當時興雅庄附近的農田,都是仰賴柴頭埤(現在的信義計畫區靠山邊一帶)儲水灌溉,但是由於污泥的淤積,所以柴頭埤的水量逐年減少,無法灌溉大部份的農田。郭錫瑠先生眼看著一大片的土地,因為缺水而無法種植水稻,闢為良田,覺得非常可惜,他根據早年在彰化的開發經驗,認為唯有水圳的開發,才能幫助這些缺水的旱田變為水源豐沛的良田,便決心尋找新的水源,開發水圳,灌溉農田。

興雅庄附近的基隆河水位較低,又是松山地區對外運輸的交通要道,所以不適合在河當中築堤建壩來開鑿水圳。於是他勘查離興雅庄較遠的新店溪,在地勢較高的新店溪與青潭溪匯流處找到開圳地點。當時泰雅族人是聚居台北盆地的山胞,他們崇尚自然、崇拜祖靈(祖先的靈魂),認為任何對山川大地的人為改變都是對祖先的大不敬,又因為漢人的開發侵犯到他們原有的領域,逐漸被驅離到山區,對漢人原來就有強烈的敵意。而郭錫瑠要開發的水源正是泰雅族人經常出沒的地區,因此當西元1740年,郭錫瑠等人因為開圳需要進入山區人力鑿穿岩壁做導水隧道 (石硿),引起了泰雅族人強烈的反彈。泰雅族的勇士們和開圳的工人們展開了正面的衝突。這種種情形不但增加了工程進行的困難與負擔,也使許多石匠與工人不願再進入山區工作,使開圳的工程進入了膠著的狀況。郭錫瑠為了使工程進行順利,除了召集農墾戶的壯丁,參加編組行列,抵禦山胞襲擊外,他娶了一位泰雅族女子潘氏白番為妾,還請了隆安、馬研兩位泰雅族青年當他的隨身護衛。一方面希望能化解漢人和泰雅族之間的敵意,一方面也希望能讓泰雅人有機會深入瞭解漢人的生活,以及開發水圳對當地的好處。經過郭錫瑠的努力,終於獲得了泰雅族人的認同。

開圳工程耗費人力財力更是龐大,郭錫瑠將彰化家產全部變賣用磬, 工程卻無法完成而停工。1753 (乾隆18年),年他與大坪林五莊締約,改由五莊墾首蕭妙興等人另合股組成「金合興」號接手施工。1760年 (乾隆25年),終於鑿通石硿圳路。圳渠全部完成之後,分為兩條,一條自新店溪上游入口處轉支流青潭溪,流至大坪林的部份由金合興號與瑠公共用水源:蕭妙興等修築渠道、給水路,灌溉新店大坪林地區,稱為「大坪林圳」,又稱為「上埤大圳」;而由瑠公則另修渠道,由碧潭入口經通過新店地區、景美〈築木梘導水跨景美溪〉,經過公館、大安區、信義區、松山等地之台北幹線,稱為「下埤大圳」,又稱為「瑠公圳」。〈是郭錫瑠子郭元芬完成。「瑠公圳」之稱要到道光年間1820年以後才有的,以前稱青潭圳或大坪林圳。〉

三、 大坪林圳 大坪林圳的興築與郭錫瑠密切相關。依1773「大坪林五庄仝立公訂水路車路合約」所記,1740年郭錫瑠在青潭溪新店溪會口找到開圳地點,但開圳工程到1752〈乾隆17年〉都未成功。而大坪林庄〈官方招佃開墾地區〉墾首蕭妙興等急需穩定水源灌溉,於是找郭錫瑠合作,自新店溪上游入口處轉支流青潭溪,流至大坪林的部份由金合興號與瑠公共用水源,由他們接手青潭口圳頭續築圳道〈即日後的大坪林圳〉,條件是允許郭錫瑠圳道經過他們土地,並讓郭在「獅山山邊大潭」〈碧潭〉另設埤地。築圳過程可分兩階段首先是1753〈乾隆18年〉大坪林五庄居民〈金合興〉繼續開鑿瑠公開圳所鑿的硿洞,1760〈乾隆25年〉完成石硿頂圳路,是大坪林圳第一階段工程。第二階段工程從獅頭山至大坪林五庄的引水圳道工程。1762〈乾隆27年〉年完成開始通水大坪林庄〈從乾隆27淡水總捕分府所發布之諭告可知〉,使新店地區農業進入水田耕作時代。

青潭坑口到獅山外首汴由合股業主選一人當埤長,以下各庄圳路有圳長,照顧分管水路,對於偷水或毀壞者都設有處罰辦法,在社會經濟上自成一體。〈不同姓氏業戶合資與霧裡薛圳為周氏一族不同〉 三大水圳通水後帶來水田化,乾隆27至43〈1762~1777〉增加約近5倍,由528甲增至2479甲,灌溉面積瑠公圳1200甲,大坪林圳460甲,霧裡薛圳600甲。因水圳通水增長人口在水圳周邊形成聚落。

參、水圳產權及圳路

一、 霧裡薜圳

原為周姓七股和提供土地的陳元利號共有,但之後陳家退出,權益便一直全由周姓持有,嘉慶年間埤岸受洪水沖毀周合記出資修復加入合股。

建圳出資者稱為圳主,佃戶按田地面積繳水租給圳主,有提供土地作為圳路的佃戶以每年4甲的圳水作為補償,這就是「以地換水」。設有圳長負責水圳的維護修理。圳主七股中有一人任埤長〈都由庄內公推有名望人擔任〉,負責向引水人收水租並擔任修理埤圳工作。收得水租支付水圳修繕費用及周家祭祀之用,若有剩餘由七股一所持股份分配。

■取水口

在文山堡內湖莊埤腹西側、日本時代埤腹段32、35地號,景美溪彎曲處,即今文山區木柵和興路西側、埤腹抽水站附近。〈為維持水流的動能取水口必須在高處,開鑿水圳時若發現取水口無法達到預定標會將取水口再往上游移動。〉

〈一〉前段〈1907年合併管理後廢棄〉

沿景美溪邊的木柵路往景美,經景後街至景中街附近。此段在與瑠公圳合併後即廢棄填平,已無跡可尋。之後經景興路、景華街、興隆路一段內的巷弄,在萬盛公園附近與瑠公圳幹線立體交叉;轉西行過羅斯福路,在師大分部附近與瑠公圳幹線平行沿羅斯福路轉汀洲街往北。此段改為排水溝渠,導入新店溪內,現今仍有多段跡循可探查。 〈二〉後段(瑠公圳第二幹線)

經公館基隆路圓環,大致沿汀州路走,經新生南路西側,到今溫州街附近的「九汴頭」。後分出 9 條分流,其中含 3 條主支線,分別為第一、第二及第三霧里薜支線。

1. 第一霧裡薜支線 向東穿越國立台灣大學及辛亥路後,沿今復興南北路北行直到榮星花園,原圳 道為今日之安東街,現皆已地下化,前頂好戲院與SOGO百貨後方之公園即為圳道的一部份。

2. 第二霧裡薜支線 穿越溫州街,經過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三板橋(今林森北路九條通),北行至牛埔〈今大直〉分出西新庄子支線和牛埔支線。本支線、西新庄子支線之圳道大致與新生北路平行。

3. 第三霧裡薜支線 經古亭至和平西路、南昌街口,目前已填平。

〈三〉林口支線 在觀音山 (寶藏巖) 東側分出,繞山腳至北側,進入林口莊 (今汀州路三段一 帶),至金門街附近。但《淡水廳志》將此支線歸屬於瑠公圳。

二、瑠公圳

乾隆三十年(1767)台北地區發生大水災,景美溪的通水暗渠被洪水激流所沖破,六十歲的郭錫瑠憂思成疾在次年底去世。郭錫瑠先生的長子郭元芬因此他繼承了父親的志業,乾隆三十二年開始水圳的修復工作。

郭元芬著手變更水道、改善引水方式。由於就原有水道的規劃,萬盛一帶沒有水源可以灌溉〈1760年曾有開鑿合約是郭錫瑠與廖簡岳所定,但飲水渡溪失敗未成〉,於是郭元芬與當地墾戶協商後決定變更圳頭,將取水口設在大宅庄(即今碧潭),另外闢建一條圳渠,直通到景美溪邊木梘。西元1769年瑠公圳終於修建完成。依確有合約資料遲滯1778〈乾隆43〉即已灌溉三塊厝及大灣庄。而後發展灌溉了整個台北盆地,將台北地區的農業發展推到一個更高的境界。灌溉的農田包括從大坪林、景美,一直延伸到台北市地區,算算將近有兩千多頃的面積。

水圳傳至郭家第三代時,將大加蚋堡部份權益以4030兩賣給板橋林家的「林安邦」號 (林平侯)。傳到第四代郭章璣時,更因災損嚴重無力修復,於1828年以7400銀元將一半權利賣給「林本源」號。隔年又再連續豪雨破壞水圳,只好再以4200銀元賣出剩下權利。瑠公費半生心血的水圳,在通水五、六十年後即全被他人掌控。此後部份水圳權益交易頻仍,但一直由板橋林家掌握絕大多數。

■路線

在今國道3號碧潭橋下取新店溪水,流過新店大坪林,跨景美溪後經景美街區 (清朝時期經景美街,合併後改走景文街)、羅斯福路,在萬盛街處與原霧裡薜圳立體交叉,到公館止為幹線。

之後分成東西兩條幹線:東邊的第一幹線過蟾蜍山北側,沿線經過頂內埔、下內埔、六張犁、興雅莊,到達錫口、上下塔悠莊;西邊的第二幹線〈原霧裡薛圳〉則經公館與今新生南路西側,在溫州街附近分為三條支流,流往中崙、復興北路、古亭。

肆、埤圳合併管理及霧裡薛圳與瑠公圳性質比較

一、埤圳合併管理

日人統治台灣後,看到當時台灣的農田水利都是私人經營,圳路錯綜複雜、維修欠佳、圳主各自為政、糾紛時起,嚴重影響到日本「農業台灣」的政策,遂於日本明治三十四年(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公佈「台灣公共埤圳規」十六條,將有關埤圳統一組成「公共埤圳組合」,由地方行政官署為管理人,以行政官署的公權力來管理水利事業。1907年,瑠公圳與較早修建的霧裡薜圳,甚至更早的上埤一起併入「瑠公水利組合」(今「瑠公農田水利會」)管理。

併入後,原周家圳主仍可每年獲得140圓收益;到1915年 (大正4年) 3月,瑠公水利組合才以1610圓買下所有權。 1917年 (大正6年),官方以 5525 圓收購板橋林家名下所有瑠公圳產權,移轉給瑠公水利組合。最後終於將「瑠公圳組合」的所有產權物全部歸為公有。

1907年合併後開始進行瑠公圳與霧裡薛圳的圳道合併及修改工程。統一取水口〈統一從新店溪取水〉與輸水幹線、廢除不必要的水路,霧裡薛圳原主線前段部份廢棄,公館之後的後段成為「第二幹線」,於1909年完工。將原本霧裡薛圳利用景尾溪彎曲部築造堰堤引水,沿溪東開鑿〈景尾街直向公館街〉與瑠公圳並行的圳道埋填改為寬平道路;其中最重要的工程就是橫跨景尾溪的瑠公橋〈台灣首座水陸兩用鋼筋水泥橋〉。到1910 年,又加入柴頭埤、雙連埤、大竹圍埤、三板橋埤、下埤、上土地公埤、下土地公埤、鴨寮埔埤、牛車埔埤、蝴蝶埤、永春埤、中埤。並修改整理水路,統一水源、填平不須使用的陂塘、廢止多餘的水道。

自此台北市的水利獲得了更為統一、合理的管理,往日靠個人與鄉族自力救濟、與天爭利的時代成為過去,農田水利已成為政府的責任與權力。

二 、霧裡薛圳與瑠公圳性質比較性質比較

【大坪林圳性質與霧裡薛圳相似為業戶共有,只是大坪林圳的河谷業主姓氏各不同,是「水源地緣」關係,超越宗族的共同祭祀與民間信仰不同與霧裡薛圳。】

霧裡薛圳除了一開始的周陳兩氏共同開發,後來陳家退出,就是周家獨股。霧裡薛圳的業主,與負責管理的管理人都是周氏宗族,最下游的引水人則與其有業佃密切關係。簡單講就是,這是咱們自己的水圳,用來灌溉咱們自己的田產,所以一旦水圳受到風災水災侵害,業主與管理人自然會趕快修好,否則我自己的田會沒水灌溉。而水租,很低廉,因為都是自己的產業啊。水租的盈餘用來做啥?用來修繕水圳,多的用來祭祀周氏祖先。而更重要的是,業主與管理者,甚至引水人都是在地人,也就是住在當地,彼此以水圳做空間相連,但又透過宗族與業佃關係,一整個水圳系統強化了宗族團結,是堅固穩定數百年。這樣的水圳穩定力量,是老臺北農業開發的基礎,是水圳不用官方介入而能穩定存在的基礎。

瑠公圳呢?郭家一開始開發很辛苦,但後來賣給板橋林家是商人性格。他們把水圳的業務外包給人管理,林家只負責收錢,因此與在地脫勾。而管理人與引水人間也少有業佃關係,於是當水圳壞了林家主認為已經聘管理人應找他們修,但引水人還是要繳水租給林家。可是從引水人觀點看,水圳不維護好沒有水可用,為什麼還要繳水租呢?簡單講就是管理人拿了業主錢卻不好好管,引水人沒有水所以不繳水租,但業主又去告引水人不繳水租,於是成為一種告來告去,恨來恨去的回圈。瑠公圳在清代時紛爭不斷,幾乎每次新官上任林家都要玩一次告官的戲碼來維繫其業主的權益。這種水利秩序的緊張對峙,一直到日本統治初期都還一直存在,也是日本政府為何要推動公共埤圳,讓瑠公圳這樣牽涉公共利益的水利建設,不為少數商賈業主把持的原因。

但是這個公共埤圳政策解決了瑠公圳的緊張對峙,卻也把霧裡薛圳的那種傳統穩定水利秩序給毀了。霧裡薛圳代表的是清代傳統社會一種穩定的民間力量,以水圳加以維繫,透過宗族的關係與業佃關係緊密結合。但是瑠公圳所代表的,是大資本家介入與在地的脫勾,彼此又無宗族與業佃關係,對於傳統地方社會來說,造成的分裂破壞力大於凝聚力。

【附記】

台灣總督府把私人的埤塘給列為公共埤圳,然後併入「瑠公圳」去由政府統一管理,接著把埤塘填平改修圳路灌溉,得到的埤底新生地成為水利組合的土地產權,像是現在忠孝復興的SOGO大樓就是這樣來的,那一片其實原本是上埤的埤塘,日本時代填到只剩下一些圳道,早年雖然當農地出租,但後來則蓋大樓租五十年。如果仔細研究便會發現,這些埤塘的用地,從頭開始就跟清代的瑠公圳沒有關係,而是跟「瑠公圳」或「瑠公」為名的水利組合團體有關。而當年這些開闢埤塘的合股人呢?他們的權益,早在台灣總督府把這些埤塘劃為公共埤圳,接著收歸水利組合所有時,就已經注定不被重視了...。

伍、遺址踏查

我們依1939年瑠公圳水利組合區域圖踏查霧裡薛圳後段(瑠公圳第二幹線)。

1. 第一霧裡薜支線 和平東路二段90巷→龍門國中→濂讓居→穿過辛亥路→台大體育館→溫州街〈九汴頭〉

2. 第二霧裡薜支線 溫州街54號〈九汴頭〉→溫州街46巷〈明渠段〉→泰順街→龍泉街6巷→麗水街33巷

3. 第三霧裡薜支線 溫州街52巷〈九汴頭〉→穿過辛亥路→龍泉街93巷古亭國小→龍泉市場→古莊公園

陸、結語

一、水圳起造者所具備的條件:〈以瑠公圳為例〉

水圳起造雖是因墾首為求更大的利益而開鑿。但除了投入財力、時間是必然的以外,興建者應具備:

〈一〉 測量技術

以現代的技術和測量工具,我們可以輕鬆的測出基隆河水位低於郭錫瑠先生想要灌溉的興雅庄,景美溪的水源不及新店溪水的充沛,但是這些測量技術和所使用儀器的發展,還沒超過一百年,而從瑠公圳的水源區—青潭引水到台北盆地,距離長達二十多公里,一路上還需鑿穿岩壁,橫貫景美溪,和當年凹凸不平的丘陵地形,郭錫瑠先生為什麼能獨具慧眼,捨棄基隆河、景美溪,而選中了新店溪,認為可以排除地形地理上的限制,將新店溪青潭段的水引到台北盆地〈民國76年興建完成的翡翠水庫,更印證了大台北地區的水源的確以新店溪為首屈一指。〉,鑿成瑠公圳成了台北盆地灌溉的最大水源,他當初是使用什麼測量工具?因沒有資料記載,實在令人不解與惋惜。

〈二〉工程技術

1.木梘 由青潭溪導引出的圳水,必須越過一條約九十多公尺寬的景美溪,才能進入台北市,而『木梘』正是當初郭錫瑠父子精心設計出來,架設在景美溪上的通水木橋。

〈1〉平底木梘 木梘是用堅固的木板做成的三面通水木槽,寬度大約兩公尺半,深度大約一公尺半,裡面還塗上一層厚厚的油灰,防止漏水。水槽由架在景美溪上的四十七根常約十公尺左右的堅固木樁支撐著。郭錫瑠先生最先設計出來的木梘是平底的,所以我們就稱為『平底木梘』。

〈2〉菜刀梘 郭元芬在整修渡過景美溪的這段工程決定不用暗渠而仍舊採用木梘,因怕又會被行人當作橋來通過,於是改良平底木粯為尖底〈V型〉的木梘,用來運水橫渡景美溪,稱做「菜刀梘」。直到日治初期改成水路車路共用的水泥橋。

〈3〉梘寮 『梘寮』是專門用來存放木梘的。平常如果木梘有破損時,工人就會馬上進行修補,讓圳水能順利的通過景美溪;每當颱風或大雨時,就要趕緊將架設在景美溪上的木梘一一拆下放進梘寮內,等風雨過後才又將他們架設回去。

2. 竹蛇籠(攔水堤壩)

如何將滔滔的溪水攔截下來,引入圳道的取水口呢? 先用木石將溪水攔截下來築成一個人工的陂,郭元芬先生仿效了都江堰水利工程的做法,用竹蛇籠在溪中築陂攔水,提高水位,使溪水能大量的流入圳道中。竹蛇籠分成圓柱形和漏斗形兩種。

3. 豎籠 圓柱形竹蛇籠是用60根6.5公尺長的桂竹,每隔75公分以剖開的桂 竹做緯,將他們編成一根直徑1.8公尺粗的圓柱,再將編好的圓柱形竹蛇籠,一根根的豎立兩排在溪中,裡面再放入石塊或卵石,築成攔水的堤壩。這些圓柱形的竹蛇籠因為是直立放入溪中,所以我們就把它叫做「豎籠」。

4. 木工沈床、魚尾叉籠 要建造竹蛇籠堤壩時,須先再溪底挖一道深溝,再用松柏丸木做成橫直交叉的沉床,再以石塊填平,以穩固溪床,鞏固堤壩,沉床的上方才放置兩排豎籠,豎籠的外方再以魚尾叉籠作為護坡連成一條長堤形的攔水壩。在沒有鋼筋水泥的時代,古人能利用竹子編成築陂建壩的柱子,實在令人佩服,而且這個作法還一直沿用到民國五十年代,當年竹蛇籠的堤壩就是橫亙在碧潭北二高橋下,不但兼具了攔水的功能,還成了新店溪兩岸人們渡河的橋樑。

5. 暗渠及虹吸 在平底木梘損毀後,郭錫瑠先生改用虹吸的原理,將圳水引過景美溪。他一面僱請工人在景美溪的河床底下挖一個地道,一面購買大批的水缸,將水缸的底部去掉,再將一個個去底的水缸連接成涵管,再將涵管埋在景美溪河床下的地道,作為通水的暗渠(類似現在的水泥涵管),連接兩岸的圳路,讓從水源區的圳水通過景美溪底而進入台北盆地。水由地勢較高的景美溪南邊圳道,流到較低的暗渠(景美溪底),再爬升到景美北邊的圳道,所使用的正是虹吸的原理,也就是說兩岸的圳道雖然比溪底的暗渠地勢高,但是只要南邊圳道地勢高於北邊圳道,就能讓圳水順利的爬下又爬上的渡過溪水,這種虹吸工程在施工時有下面這些困難:

〈1〉水缸和水缸之間接縫的強度要能承受得起因為高低位差而產生的水壓,和景美溪河床下方和景美溪溪水的壓力,所以黏接的技巧要非常的高超。

〈2〉怎麼排除河床底下地道出現的地下水?怎麼在景美溪 底施工?

〈3〉涵管應該埋得多深,地道就應該挖得多深,埋設得越深,安全度就越高,但施工起來就越困難。 郭錫瑠一一克服了這些困難,成功的利用暗渠將圳水引過景美 溪。

二、正名

〈一〉不是台北市所有的水路都是瑠公圳

瑠公圳確實很重要,但不是所有的水路都是瑠公圳,排水路就是排水路,而那些以瑠公為名的公園,也不一定就是瑠公圳的遺址。很多人以為新生南北路下面的就是瑠公圳,到最後變成臺北市內曾有的「水路」都變成瑠公圳了。主要原因,是因為日本時代曾把臺北市的公共埤圳收歸瑠公水利組合,所以他們有的捐出來的地,冠上「瑠公」之名的,但不一定就是清代的瑠公圳啊!

〈二〉大安支線與第一霧裡薛支線是不同體系

臺北市的埤塘在都被收歸瑠公水利組合而被填平後,最後活躍的水圳,最主要的就是灌溉比較西邊,前身為霧裡薛圳的部分,以及灌溉比較東邊的瑠公圳了。依照1939年瑠公水利組合區域圖來看,整個水圳的體系在蟾蜍山〈今師大分部〉那邊,分出往東的第一幹線與繼續往北的第二幹線,而這裡還會分出一條「大安支線」,經過如今台大大氣系以東實驗農場那邊,跨過舟山路進入台大校園。而第二幹線〈霧裡薛圳後段〉,到九汴頭處會分出三條支線,分別是往右的第一霧裡薛支線,往北北西的第二霧裡薛支線,以及往西的第三霧裡薛支線。依照這張1939年的圖,可以看出大安支線與第一霧裡薛支線雖然很近,但是兩條圳路是不同體系。

特一號排水建成後,原第二幹線到九汴頭〈今溫州街52巷及新生南路三段54巷附近〉再往東的圳道已經因為特一號道路的大排不能用,所以整個要接到原第一霧裡薛支線的水路就改從大安支線來接,轉進入臺北帝大,然後到如今醉月湖東南處往東北去,一直到現在的瑞安街才接回第一霧裡薛支線。大安支線可以留到比較後期,就是因為大安支線變成幹線,肩負著原本要繼續北上的第一霧裡薛支線的重任。

〈三〉新生南路是「特一號排水溝」不是瑠公圳

1933年日政府為排水需要在瑠公圳第二幹線西側興建「特一號排水溝」(今新生南北路),也稱為「堀川」,由羅斯福路台大側門沿著新生南北路直通基隆河,兩旁6公尺寬的道路稱「堀川通」,1945年更名為新生南路。1972年改為水泥箱涵,並加蓋埋在地下作為都市汙水排放系統。而新生北路仍是排水明渠,之後再加蓋成為新生北路高架橋。很多人將「特一號排水」也稱為瑠公圳,係誤以為台灣大學西側的路段就是瑠公圳第二幹線〈即霧裡薛圳〉,實際上瑠公圳第二幹線是自清朝就已興築為農田水利灌溉使用,「特一號排水」於日治時期建設為都市排水設施。兩者僅有小段路線相鄰。

〈四〉小椰林大道不是瑠公圳的遺跡

小椰林是臺北帝大內一條貫穿南北的排水路。這一條排水路是往北走,沿著如今的辛亥路直接排到新生南路的大排去。這一條是「排」,所以就不是「灌」,目前很多說法講小椰林大道就是瑠公圳的遺跡,但在有灌溉的時代一定是灌排分離,所以是不成立的。大安支線,貫穿過帝大校園後,會跟這個小椰林的排水路「交叉」,水圳的水會走在小椰林的排水路之上,這樣才達到「灌排分離」的基本原則。

【附記】當都市發展到沒有實質灌溉需求時,灌溉水圳的水路,會跟都市排水甚至水溝整合,這些水路都變成「排」,也就是排水溝。而這些灌排不分的開始就是水圳走向滅亡時。因此在這個時代,不管是大安支線,或是排水路,都連在一起了。這就是為何我們會看到台大校園內,曾是灌溉體系的大安支線,竟跟小椰林的排水道連在一起,這是整個灌排體系崩解後的狀況。

《後記》 台北自日治時期進入都市化後,隨著產業結構改變與人口移入,台北市從一個農業盆地轉變成了政治、文化、工商業聚集的大都會,許多農田改為建地,高樓大廈取代了農地,原來農業賴以生存的輸水圳渠也和耕牛、簑笠一樣遭到「功成身退」的命運。最後圳道失去灌溉功能,便改為道路或改建為溝渠,甚至直接被排入污水。從須支付水租才能利用的水圳,轉變成穢物充斥蚊蠅孳生的露天下水道,影響市容更成為衛生隱憂。1960年代起台北市政府決定予以廢除,這些廢棄的圳道大多被加蓋或掩埋,相繼成為道路用地或都市計畫用地。

今日的瑠公圳灌溉區域僅以新北市新店區為主。

參考資料: ˙駱芬美 被誤解的台灣史 時報出版 ˙

王萬邦 台灣的古圳道 遠足文化 ˙

李宗信 瑠公大圳 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

˙許文富 (民90)瑠公水圳的溫故知新 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 ˙

洪致文部落格 飛行場的測候所 ˙

戀戀圳道 大安區水圳走讀地圖 大安區公所

˙維基百科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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