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6日

臺北市103年社大盃社會組-『閩南』語文競賽

臺北市103年社大盃社會組閩南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103.03.19

壹、依據:中華民國103年臺北市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貳、目的:為鼓勵臺北市各機關學校及民眾加強語文教育,提高研究及學習語文興趣,期能蔚為風氣,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鼓勵參加臺北市社會組語文競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協辦單位:臺北市立圖書館、社團法人臺灣瀛社詩學會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松山社區大學

肆、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03726日(週六)

伍、競賽地點:臺北市松山社區大學(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01)

陸、競賽規定

一、競賽項目:閩南語演說、朗讀、字音字形3類。

二、競賽員資格及限制

(一)       凡中華民國年滿18足歲之國民,於10351前設籍本市市民或服務於本市之社會各界人士(需服務單位出具證明),包括大專院校教師、各級學校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教育大學或大學教育學院大學部學生除外),均可報名參加。

(二)      不得同時跨縣市報名參賽,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

(三)       各級學校正式教師限以其服務學校所在地參加教師組競賽。

(四)       凡曾獲得全國語文競賽(含97年度以前)該語言該組該項第一名,或近五年內(98年度至102年度)二度獲得二至六名者,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組該項之競賽。

(五)獲前三名競賽員,得被推薦參加臺北市立圖書館辦理的臺北市語文競賽。

三、各項競賽時限

(一)       演說:每人限56分鐘。

(二)       朗讀:每人限4分鐘。

(三)       字音字形:每人限15分鐘。

四、競賽內容範圍

(一)       演說: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二)       朗讀:以語體文為題材,於每位競賽員登臺前8分鐘,當場親手抽定。閩南語朗讀之篇目,由全國語文競賽大會事先公布。

(三)       字音字形:各類均為2百字(閩南語類漢字書寫標音、標音書寫漢字各1百字),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11.  拼音以教育部951014臺語字第0950151609號函公告之「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正式版為準(標調部分亦以正式版為主),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www.edu.tw/files/list/m0001/151609.pdf http://www.edu.tw/files/bulletin/M0001/tshiutsheh.pdf

$12.  漢字使用以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為準,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twblg.dict.edu.tw/tw/index.htm

五、競賽評判標準

(一)       演說

$11.  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45%。

$12.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45%。

$13.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14.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二)       朗讀

$11.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50%。

$12.  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40%。

$13.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三)       字音字形: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如分數相同時,以正確美觀者予以評定優勝。

陸、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103616日(週四)起至711(週五)止。

二、報名方式

(一)       現場報名:持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學生證或服務證明)於報名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至9時)親至臺北市松山社區大學辦公室填寫報名表及「臺北市103年度社大盃語文競賽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

(二)       通訊報名:於報名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學生證或服務證明)、「臺北市103年度社大盃語文競賽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以掛號方式寄至臺北市松山社區大學(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0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社大盃社會組語文競賽」。

三、報名地點: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01

服務電話:02- 2747-769002-2747-5431

傳真專線:02-2742-2865

社大盃社會組閩南語文競賽-海報 曲

 

柒、各項競賽時間

各競賽項目報到、比賽時間如下,競賽員名冊及比賽地點於103718日(週五)公告於臺北市松山社區大學網頁。未於競賽項目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為棄權。競賽時間必要時依實際報名情形調整。

一、閩南語演說:103726日(週六)上午900920報到,930開始依上臺號次抽題目,1000開始比賽。(比賽開始後,唱到所抽號次不在場者視為棄權)

二、閩南語朗讀:103726日(週六)上午900920報到,930開始依上臺號次抽題目,940開始比賽。(比賽開始後,唱到所抽號次不在場者視為棄權)

三、閩南語字音字形:103726日(週六)上午11001120報到,1130開始比賽,比賽時間11301145(比賽開始後尚未進場者一律視為棄權,不得進場。)

捌、競賽辦理之方式及獎勵

一、各項目競賽取優勝前6,發給獎狀一幀,獎品(禮券第一名900元、第二名800元、…依序到第六名400)一份及社大學習券

二、承辦本競賽之工作人員,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示辦理敘獎。

玖、宣傳計畫

一、傳播媒體:發布新聞稿、活動訊息於報紙、社區大學網站、電子報、臺北市政府網站與其他各類型傳播媒體。

二、海報、摺頁文宣透過下列管道張貼,供民眾備索。

(一)       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分館及民眾閱覽室。

(二)       臺北市各區社區大學

(三)各社教機構、各區公所、戶政所及里辦公室等。

(四)臺北市各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

拾、經費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社區大學及社區教育」項下支應。

拾壹、附則

$1一、    參賽選手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參賽選手報名時應繳交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詳見附件1

$1二、    演說項目各參賽者當以「說」為主,著重段落文理之演繹發展,不宜過分強調歌舞表演。

拾貳、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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