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山洪暴漲水利設施嚴重毀損
●1914年(大正3)秋連日豪雨,山洪暴漲,新店溪水位突增,瑠公圳圳頭護岸堤偃與攔水壩均遭洪水沖毀,損失頗鉅
●投入五萬五千元日幣,於1917年(大正6)十月修復
十五、收購私人產權加強管理
●1914年(大正3)九月,以日幣二千八百元(二十年租金),將霧裡薛圳圳路設施、建地兩甲多全部收購
●1917年(大正6)六月,以日幣五千五百元(二十年租金),向林熊徵(林本源後代)等七人收買瑠公圳圳路、工寮、及一切水利設施等產權
●自此瑠公圳組合所有產權,均歸「瑠公圳組合」之組織所有
十六、「瑠公圳水利組合」時期
●1921年(大正10)十二月,台灣總都府公佈「台灣水利組合令」四十二條,對台灣水利事業的管理達到最嚴謹的階段
●水利組合設組合長、技術人員、及高級職員,均由日人擔任;另設評議委員會,為組合長的諮詢機構,並傳達政令;評議員由官派及民選組成,任期四年
●1923年(大正12)依「台灣水利組合令」規定,將「公共埤圳瑠公圳組合」改為「瑠公圳水利組合」,組合長由台北州內務部地方課長兼任
此時新店的大坪林圳亦改組為「大坪林水利組合」
●1930年(昭和5)十二月因業務繁重,組合長改由日人專任,台北廳指派小林章接任,出納業務亦由專人辦理,水利組合開始具備獨立自治團體的型態
●1924年(大正13)八月五日及九月六日兩次豪雨,新店溪洪水氾濫,房屋倒坍,人畜傷亡慘重
●瑠公圳圳頭堤偃、攔水壩、水門等水利設施均遭洪水沖毀,損失甚鉅,花費39,300元日幣修復並強化
十七、日治時期「瑠公圳水利組合」成果
●幹線(新店景美到公館)一條14,091公尺
●支線十二條共37,609公尺(福興支線、第一霧裡薛支線、第二霧裡薛支線、第三霧裡薛支線、林口支線、、大安支線、東支線、西支線、西新庄子支線、牛埔支線、五分埔支線、舊里族支線)
●小水路延線共225,934公尺
●儲水埤池有四處,中埤、蝴蝶埤、永春埤、頂埤共4.9甲
●灌溉面積2,500餘甲,組合員(會員)2,398人
十八、國民政府來台初期的瑠公圳組織
●1946年(民國35、昭和20)日本戰敗投降,「瑠公圳水利組合」於1946年(民國35)二月,由台北接管委員會指派地方人士黃逢時接管,並擔任組合長
●1946年(民國35)台灣省農林處制訂「台灣省農田水利協會章程」三十五條,將組合員改為會員,組合長改為會長(由評議員選出),評議員由會員選舉產生
●「瑠公圳水利組合」由1946年11月30日改組為「台灣省瑠公農田水利協會」,會長由黃逢時繼任
●1947年(民國36)二月評議委員會成立,會長由評議員劉鐵甲當選
●1948年(民國37)一月台灣省省政府頒布「台灣省各地水利委員會設置辦法」,組織章程,及辦事細則,為改組水利協會之依據
●1948年(民國37)二月改組為「台灣省瑠公水利委員會」,設置委員二十七人,任期四年,新店鎮長、景美鎮長、台北市大安、松山、中山三區長共五人位當然委員,另由全體會員分十一區選出二十二人(地主佃農各半) ,由劉鐵甲任第一、二屆主任委員
十九、配合耕者有其田之水利組織改造
●1955年(民國44)依修正的水利法,研訂「台灣省各地農田水利會組織章程」及「台灣省各地農田水利委員會改進辦法」,將原來全省四十個水利委員會調整合併為二十六個農田水利會,1956年(民國45)六月公佈施行
●1956年(民國45)七月將瑠公及文山兩水利委員會,合併改組為「台灣省瑠公農田水利會」
●水利會設會員代表大會,由分區選舉代表,任期三年,會員代表名額為三十七人,三分之二應為自任耕作之會員,會長由會員代表選出,並設評議委員會七人,司監察職能
二十、瑠公橋拆除,改虹吸管輸水過景美溪
●瑠公橋因上游砂石下流,河床增高,橋底與溪床甚近,每逢溪水暴漲,圳橋成為溪中的堵水牆,經常造成圳橋上游地區嚴重水患
●1963年(民國52)台北縣防洪治標計畫,經防洪小組實地勘查,認為水 陸兩 用橋對景美溪的溪水排洩妨礙甚大,決定與以拆除,改設虹吸管埋於溪底,做為圳路通水渠道
二十一、改隸「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
●1967年(民國56)七月一日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
●1968年(民國57)七月一日「台灣省瑠公農田水利會」之組織改為「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第一屆會長為陳炯松
二十二、人工攔水壩經常損毀,改為電動馬達抽水入圳
●1969年(民國58)六月十二日攔水壩被沖毀三十六公尺
●1969年(民國58)六月二十七日攔水壩被沖毀超過六十公尺
●1969年(民國58)九月十日攔水壩被沖毀超過兩百公尺
●經數月搶修,始將攔水壩沖毀狀況修復,此時攔水壩改用半固定式的鐵蛇籠混擬土築壩,但若洪水下洩,水位增高,造成新店溪下游的大災難
●1970年(民國59)七月至1971年(民國60)二月,完成瑠公圳抽水廠以電動馬達抽水入圳,徹底解決供水問題
二十三、1970年代瑠公農田水利會圳路
●瑠公幹線(新店溪取水)
第一幹線(興福支線、大安支線、五分埔支線、舊里族支線、西支線、第一東支線、第二東支線、第三東支線)
第二幹線(第一霧裡薛支線、第二霧裡薛支線、西新庄子支線)
●大直幹線(基隆河取水)
(東之線)
●大坪林圳(新店溪取水)
東支線、西支線、十四張支線、二十張支線(二十張東分線、二十張西分線、十二張分線)
●木柵圳(景美溪取水)
●灣潭圳(新店溪取水)
●廣興圳(新店溪取水)
二十四、碧潭圳頭瑠公紀念碑
●1975年(民國64)完成圳頭美化工程,建瑠公紀念牌樓一座(高11.15公尺、寬10.30公尺),瑠公紀念碑一座
●1976年(民國65)建碧潭大橋前方之攔水壩,提高河床,振興碧潭觀光人氣,及保持大坪林圳正常供水
二十五、瑠公圳功成身退
●1985年(民國74)十二月,「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第三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將瑠公圳抽水廠及瑠公圳幹線報廢